一、法治建設干部職工應知應會30問
1.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的形成和發(fā)展?
答:(1)依法執(zhí)政: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標志著中國共產黨開始了在中國的全面執(zhí)政。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任務。2004年,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執(zhí)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在這一決定中,黨以長期執(zhí)政的經驗為基礎,提出了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的命題,這在黨的文獻中還是第一次,也是我們黨第一提出依法執(zhí)政。
(2)依法行政:1999年,國務院發(fā)布了《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決定》。2004年3月,國務院又發(fā)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建立法治政府的目標,明確規(guī)定了其后十年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具體目標,基本原則和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2007年黨的十七大、2012年黨的十八大都強調依法行政,習近平總書記一再論及并反復強調政府必須依法行政。
2.“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是什么時候提出?什么時候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什么時候將這一治國基本方略載入憲法?
答: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會全會提出“發(fā)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1997年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基本方略。1999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將其載入憲法,確定為憲法原則。
3.首次提出“依法治國”的方針是在什么時候?是誰提出?
答:1996年2月8日,在中共中央舉辦的中央領導同志法治講座上,江澤民總書記就實行和堅持依法治國,保障國家長治久安發(fā)表了講話,指出:“依法治國是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4.“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國方針是在什么時候提出?這一新的十六字方針是如何確認和確立?
答:2011年,胡錦濤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6周年大會上的講話進一步提出“要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全社會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不斷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黨的十八大以報告的形式,正式確認和確立,明確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5.“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是在什么時候強調?
答:黨的十八大閉幕后,習近平就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并強調“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6.2013年11月召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確立了什么法治改革內容和目標?
答:將“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作為改革的重要內容和目標加以確立。宣布:“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法治中國作為一個改革目標和法治目標得到了中國共產黨組織決定的正式認可和鄭重確定。
7.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什么決定?作出什么總體部署?
答: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總目標和總抓手,對全面依法治國作出了戰(zhàn)略決策和總體部署。
8.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什么?
答: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9.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依法保障人民權益。
10.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什么時候組建?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哪里?委員會主任由誰擔任?
答: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于2018年3月組建,是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擔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
1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新十六字方針是什么?在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中各自的作用?
答: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學立法”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前提;“嚴格執(zhí)法”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關鍵;“公正司法”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基礎。
12.依法治國的基本含義?
答: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行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其基本含義是在全社會和全體公民中培養(yǎng)自覺尊重法律、維護法律權威、嚴格依法辦事的觀念,使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的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具體包括以下基本內涵:(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3)嚴格依法辦事。
13.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發(fā)展?
答:2015年,黨中央提出了“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2018年,黨中央提出了“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2020年11月16至17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黨中央正式明確提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14.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地位作用?共有幾個堅持?核心要義和理論精髓體現在哪?
答: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明確了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共有“11個堅持”,其核心要義和理論精髓集中體現在“11個堅持”:
(1)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黨的領導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國際國內環(huán)境越是復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越是繁重,越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手段鞏固執(zhí)政地位、改善執(zhí)政方式、提高執(zhí)政能力,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依法治國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通過法治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效實施。
(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必須堅持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全過程。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系統研究謀劃和解決法治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
(3)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既要立足當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經濟社會發(fā)展面臨的深層次問題;又要著眼長遠,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積法治之勢,促進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長期性的制度保障。要傳承中華優(yōu)秀傳統法律文化,從我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中探索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時借鑒國外法治有益成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夯實法治基礎。
(4)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法律,領導人民實施憲法法律,黨自身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都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就包括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
(5)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國才能有效保障國家治理體系的系統性、規(guī)范性、協調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會共識。在統籌推進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yè)、偉大夢想的實踐中,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我們要更加重視法治、厲行法治,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堅持依法應對重大挑戰(zhàn)、抵御重大風險、克服重大阻力、解決重大矛盾。
(6)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總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要積極推進國家安全、科技創(chuàng)新、公共衛(wèi)生、生物安全、生態(tài)文明、防范風險、涉外法治等重要領域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業(yè)態(tài)新模式健康發(fā)展。
(7)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全面依法治國是一個系統工程,要整體謀劃,更加注重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guī)矩、劃界限,規(guī)范行政決策程序,加快轉變政府職能。要推進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普法工作要在針對性和實效性上下功夫,特別是要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斷提升全體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yǎng)。要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堅持和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8)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繼續(xù)推進法治領域改革,解決好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等領域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公平正義是司法的靈魂和生命。要深化司法責任制綜合配套改革,加強司法制約監(jiān)督,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要加快構建規(guī)范高效的制約監(jiān)督體系。要推動掃黑除惡常態(tài)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xiāng)更安寧、群眾更安樂。
(9)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zhàn)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要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有效應對挑戰(zhàn)、防范風險,綜合利用立法、執(zhí)法、司法等手段開展斗爭,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要推動全球治理變革,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10)堅持建設德才兼?zhèn)涞母咚刭|法治工作隊伍。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guī)化、專業(yè)化、職業(yè)化,確保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導法律服務工作者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依法依規(guī)誠信執(zhí)業(yè),認真履行社會責任。
(11)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fā)展、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應對風險的能力,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全面依法治國各項任務真正落到實處。
15.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是什么?
答: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深刻回答了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全面依法治國這個重大時代課題。
16.領導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國中的作用是什么?
答:具體行使黨的執(zhí)政權和國家立法權、行政權、監(jiān)察權、司法權,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
17.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兩個決不”是什么?
答:決不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走西方所謂“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18.憲法第五條關于建設法治國家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19.《法治中國建設規(guī)劃(2021-2025年)》的總體目標?
答:建設法治中國,應當實現法律規(guī)范科學完備統一,執(zhí)法司法公正高效權威,權力運行受到有效制約監(jiān)督,人民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確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全面建成。
到2025年,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體制機制更加健全,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更加完備,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的司法權運行機制更加科學有效,法治社會建設取得重大進展,黨內法規(guī)體系更加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初步形成。
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
20.《法治中國建設規(guī)劃(2020-2025)》的重要意義?
答:規(guī)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關于法治中國建設的專門規(guī)劃,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綱領性文件,是“十四五”時期統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對新時代更好發(fā)揮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適應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快實現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奮斗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21.《法治中國建設規(guī)劃(2020-2025年)》提出要建設哪些體系?
答:(1)建設完備的法律規(guī)范體系,以良法促進發(fā)展、保障善治。(2)建設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深入推進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3)建設嚴密的法治監(jiān)督體系,切實加強對立法、執(zhí)法、司法工作的監(jiān)督。(4)建設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筑牢法治中國建設的堅實后盾。(5)建設完善的黨內法規(guī)體系,堅定不移推進依規(guī)治黨。
22.中共中央印發(f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的總體目標?
答:到2025年,“八五”普法規(guī)劃實施完成,法治觀念深入人心,社會領域制度規(guī)范更加健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融入法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成效顯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顯著提高,形成符合國情、體現時代特征、人民群眾滿意的法治社會建設生動局面,為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23.崇左市法治建設“一規(guī)劃兩方案”是何時印發(fā)的?
答:2022年1月18日印發(fā)《法治崇左建設規(guī)劃(2021—2025年)》《崇左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7月24日印發(fā)《崇左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24.根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guī)定》,黨委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應當履行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答:(1)充分發(fā)揮黨委在推進本地區(qū)法治建設中的領導核心作用,定期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將法治建設納入地區(qū)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與經濟社會發(fā)展同部署、同推進、同督促、同考核、同獎懲;(2)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guī)治黨,加強黨內法規(guī)制度建設,提高黨內法規(guī)制度執(zhí)行力;(3)嚴格依法依規(guī)決策,落實黨委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加強對黨委文件、重大決策的合法合規(guī)性審查;(4)支持本級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下級黨政主要負責人依法辦事,不得違規(guī)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5)堅持重視法治素養(yǎng)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和政法機關領導班子建設;(6)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形成濃厚法治氛圍。
25.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等一系列舉措的目的是什么?
答: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6.什么是行政訴訟?
答:行政訴訟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并做出裁判,從而解決行政爭議的制度。俗稱民告官。
27.如何理解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huán)境?
答:(1)法治能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而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就是保護生產力。(2)法治能規(guī)范政府和市場的邊界,尊重市場經濟規(guī)律,通過市場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各類市場主體的利益關系。(3)只有完善制度、加強監(jiān)管,才能構建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競爭環(huán)境,最大限度減少欺詐、違約、制假售假、投機取巧等不規(guī)范行為,讓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步入良性發(fā)展軌道。
28.優(yōu)化法治化營商環(huán)境的目的和意義是什么?
答: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穩(wěn)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huán)境。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yè)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
29.如何處理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
答:行政機關對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和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檢察建議應當100%按規(guī)定回復。
30.什么是公共法律服務?
答:公共法律服務是指由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基本法律需求而組織提供的法律服務、服務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關服務事項。公共法律服務主要包括:法治宣傳教育、法律咨詢、法律查詢、法律便利、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村(居)法律顧問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事項。
二、創(chuàng)建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干部職工應知應會110問
1.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目標是什么?
答:中央依法治國辦從2019年啟動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活動,每兩年開展一次,樹立一批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的新標桿,推動到2035年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奮斗目標。
2.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的意義?
答:以示范創(chuàng)建活動為契機,以創(chuàng)建促提升、以示范帶發(fā)展,推動本地法治政府建設整體水平提升。
3.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推薦范圍?
答:(1)綜合示范地區(qū):設區(qū)的市級、縣級政府。
(2)單項示范項目:設區(qū)的市級、縣級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項目。
4.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工作步驟?
答:(1)自愿申報和省級推薦;(2)填報材料;(3)評估測評和回訪抽查(對獲評第一批綜合示范地區(qū)的市縣開展回訪抽查);(4)媒體公示;(5)批準命名。
5.我市在第一、二、三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中取得哪些成績?
答:在2019年開展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chuàng)建中,我市《優(yōu)化法治通關環(huán)境 助推邊境貿易發(fā)展》獲命名為第一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項目”,是此批次全區(qū)唯一獲得命名的示范項目。在2021年開展第二批示范創(chuàng)建中,憑祥市獲命名第二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是此批次全區(qū)唯一獲得命名的示范地區(qū)。目前,我市成為廣西唯一一個擁有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地區(qū)和示范項目的地級市。在2023年開展第三批示范創(chuàng)建中,我市申報的示范地區(qū)(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市)、示范項目《堅持依法管邊治邊 促南疆安全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均獲得推薦到全國參加評選,是全區(qū)唯一一個在此批次既入圍全國綜合候選地區(qū),又入圍單項候選項目的設區(qū)市。
6.建設法治政府應當堅持哪些主要原則?
答:(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切行政機關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jiān)督;(3)堅持問題導向,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guī)矩、劃界限,切實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4)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模式和路徑;(5)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推動、協同發(fā)展。
7.中共中央 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答: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行政執(zhí)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zhí)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fā)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各地區(qū)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更多地區(qū)實現率先突破,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8.法治政府建設的戰(zhàn)略定位是什么?
答: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要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法治政府建設是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對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具有示范帶動作用。
9.建設法治政府對樹立重視法治素養(yǎng)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抓住領導干部這個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少數”,把法治觀念強不強、法治素養(yǎng)好不好作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標準,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把嚴守黨紀、恪守國法的干部用起來。在相同條件下,優(yōu)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yǎng)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干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評教育、督促整改,問題嚴重或違法違紀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10.建設法治政府對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建設法治政府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對不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本地區(qū)本部門一年內發(fā)生多起重大違法行政案件、造成嚴重社會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h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要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
11.《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確定的督察對象有哪些?
答:地方各級黨委、地方各級政府和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的黨組織;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地方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
12.法治建設“一規(guī)劃兩綱要”指的是什么?
答:“一規(guī)劃”是指《法治中國建設規(guī)劃(2020—2025年)》。“兩綱要”是指《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
13.《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要建設哪些體系?
答:(1)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推動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政府治理規(guī)范化程序化法治化。(3)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4)健全行政執(zhí)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5)健全突發(fā)事件應對體系,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fā)事件。(6)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不斷促進社會公正正義。(7)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jiān)督體系,促進行政權力規(guī)范透明。(8)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
14.《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提出全面建設什么樣的法治政府?
答: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
15.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答:(1)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2)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3)上一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4)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5)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16.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包括哪些方面?
答:包括8個方面:(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2)大力推行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制度并實行動態(tài)管理;(3)優(yōu)化政府組織結構;(4)完善宏觀調控;(5)加強市場監(jiān)管;(6)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7)優(yōu)化公共服務;(8)強化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
17.市、縣(區(qū))政府主要負責人職責清單有哪些內容?
答:(1)學習貫徹落實上級精神;(2)加強對本地區(qū)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3)嚴格執(zhí)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5)推動依法行政;(6)自覺維護司法權威;(7)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
18.市、縣(區(qū))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人職責清單有哪些內容?
答:(1)學習貫徹落實上級精神;(2)加強對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3)嚴格執(zhí)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4)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5)推動依法行政;(6)自覺維護司法權威;(7)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
19.根據《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guī)定》,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推進法治建設中應當履行的主要職責有哪些?
答:(1)加強對本地區(qū)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制定工作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及時研究解決法治政府建設有關重大問題,為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保障、創(chuàng)造條件;(2)嚴格執(zhí)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公職律師制度,依法制定規(guī)章和規(guī)范性文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行政執(zhí)法責任制落實,推動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4)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依法行政,推動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jiān)督和專門監(jiān)督,糾正行政不作為、亂作為;(5)自覺維護司法權威,認真落實行政機關出庭應訴、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執(zhí)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6)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組織實施普法規(guī)劃,推動落實“誰執(zhí)法誰普法”責任。
20.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如何問責?
答:黨政主要負責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的,應當依照《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黨內法規(guī)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予以問責。
21.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的目標是什么?
答: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在法治軌道上全面推進政府各項工作。
22.如何理解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三者的關系?
答:三者是有機聯系的整體,三者本質一致、目標一體、成效相關,必須相互統一、共同推進、形成合力。依法治國要求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于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zhí)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執(zhí)政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須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級政府活動的基本準則,要求各級政府必須依法全面履行職能,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zhí)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23.如何理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三者的關系?
答:三者相互聯系、相互支撐、相輔相成。其中,法治國家是法治建設的目標,法治政府是法治國家的主體,法治社會是法治國家的基礎,三者共同構成全面依法治國的三根支柱,缺少任何一個方面,全面依法治國工作布局就不完整,總目標就無法實現。黨的十九大明確要求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這就要求,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三者同步規(guī)劃、同步實施,推動三者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24.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對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答: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
25.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哪些內容?
答: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26.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采取何種方式?
答: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
27.政府信息不予公開包括哪些內容?
答: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wěn)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采取何種方式向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提出?
答:采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9.《公務員法》規(guī)定對公務員的處分有哪幾種?
答: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30.公務員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未滿國家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2)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3)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5)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31.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3)被開除公職的;(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32.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什么方式進行?
答:筆試和面試。
33.公務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公開進行什么宣誓?
答:憲法宣誓。
34.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采取什么方式進行?
答: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
35.公務員辭去公職,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多少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多少日內予以審批?
答:30日,90日。
36.國家對行政機關中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的公務員實行什么考試制度?
答: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
37.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多少時間?
答:一年。
38.公務員的考核應當按照管理權限,全面考核公務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哪些內容?
答:政治素質和工作實績。
39.公務員是否可以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yè)、營利性組織的行業(yè)監(jiān)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答:不能。
40.現在實施的憲法是什么時候頒布的?現行憲法進行了幾次的修改?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大法,規(guī)定擁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過四個憲法,現行憲法為1982年憲法,并歷經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訂。
4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多少年?
答:五年。
42.國務院設立什么機關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財政收支,對國家的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jiān)督?
答:審計機關。
43.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jiān)察委員會是國家的什么機關?
答:監(jiān)察機關。
44.《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什么原則?
答:公開、公平、公正。
45.《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行政機關作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是否應當予以公開?
答:是。
46.《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哪類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答: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
47.行政處罰實施機關在調查或者檢查時,執(zhí)法人員的數量要求是什么?
答:不少于2人,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48.中共中央、國務院決定將我國現行憲法實施日作為每年的全國法治宣傳日,憲法實施日是幾月幾日?
答:12月4日。
49.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執(zhí)法人員是否可以因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或者申辯而加重處罰?
答:不能。
50.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國家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答:不承擔。
51.《行政處罰法》對行政機關收集證據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52.根據《行政強制法》明確授權,擁有直接強制執(zhí)行權的行政機關有哪些?
答:(1)違法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的強制拆除;(2)符合特定條件時對金錢給付義務的強制執(zhí)行。當出現上述兩種情況,并且符合一定條件時,廣泛的行政機關都有自行強制執(zhí)行權,比如交通局拍賣扣押車輛抵繳罰款,國土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等等。
53.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包括哪些?
答:(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3)扣押財物;(4)凍結存款、匯款;(5)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54.對確有必要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經過出示工作證件,可以當場檢查,但檢查什么地方需要出示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開具的檢查證明文件?
答:公民住所。
55.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答: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
56.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zhí)行;但是存在哪些情形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zhí)行?
答:(1)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2)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3)申請人申請停止執(zhí)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其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zhí)行的;(4)法律規(guī)定停止執(zhí)行的。
57.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是什么時候施行?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經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58.給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應當堅持什么原則?
答:公正、公平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59.行政機關公務員2人以上共同違法違紀,需要給予處分的,如何處理?
答:根據各自應當承擔的紀律責任,分別給予處分。
60.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如何處理?
答:給予開除處分。
61.治安管理處罰程序中,詢問查證的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最多不超過多少小時?
答:24小時。
62.沒有強制執(zhí)行權的行政機關應當向什么機關申請強制執(zhí)行行政處罰決定?
答:人民法院。
63.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公安派出所有權作出哪些行政處罰?
答: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罰款。
64.《行政處罰法》中的證據包括哪些內容?
答:(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電子數據;(5)證人證言;(6)當事人的陳述;(7)鑒定意見;(8)勘驗筆錄、現場筆錄。證據必須經查證屬實,方可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65.《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有哪些情形,應當對當事人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答:(1)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脅迫或者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3)主動供述行政機關尚未掌握的違法行為的;(4)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的;(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其他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
66.行政處罰有哪些種類?
答:(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67.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有哪些規(guī)定?
答:《行政訴訟法》第三條規(guī)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案件、檢察機關提起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等,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必須達100%。
68.在行政訴訟中,提起訴訟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訴的行政機關地位平等嗎?
答:行政機關和行政行為相對人在行政法律關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是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但他們在行政訴訟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都要接受人民法院的裁判。行政訴訟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作為被告的行政機關不因自己在行政管理中所處的管理地位而在行政訴訟中享有特權。
69.哪些機關可以作為行政訴訟的被告?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復議機關是共同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在法定期限內未作出復議決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起訴復議機關不作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所作的行政行為,委托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行政機關被撤銷或者職權變更的,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70.行政機關負責人是否應當出庭應訴?
答: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不能出庭的,應當委托行政機關相應的工作人員出庭。
71.行政行為有哪些情形,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答:(1)行政行為主要證據不足的;(2)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3)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的;(4)行政行為超越職權的;(5)濫用職權的;(6)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72.對哪些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答:人民法院審理下列第一審行政案件,認為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1)被訴行政行為是依法當場作出的;(2)案件涉及款額二千元以下的;(3)屬于政府信息公開案件的。除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第一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各方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73.對妨害行政訴訟的行為可采取什么強制措施?
答:對妨害行政訴訟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哪些費用?
答: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75.我國國家賠償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答: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行為違法為前提。
76.行政許可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不準予許可的決定應當以什么形式作出?
答:書面形式。
77.公安機關依法在對治安管理案件進行查證的過程中,現場辦案是否可以口頭傳喚?
答:可以。
78、《行政許可法》規(guī)定,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應當遵循什么原則?
答:公開、公平、公正。
79.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對已取得的行政許可應當如何處理?
答:撤銷該行政許可。
80.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guī)定,如行政機關不受理行政許可申請,是否仍然需要出具加蓋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答:需要。
81.行政許可的聽證應當公開舉行,哪些屬于例外情形?
答: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的。
82.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fā)現行政許可申請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是否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
答:應當。
83.行政許可的被許可人要求變更行政許可事項的,應當向誰提出申請?
答: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
84.地方性法規(guī)不得設置哪兩類行政處罰?
答:限制人身自由、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85.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行政處罰聽證,也可以委托幾名代理人參加?
答:一至二名。
86.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幾日內送達被處罰人?
答:二日內。
87.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前,應當告知有權要求舉行聽證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吊銷許可證以及處二千元以上罰款。
88.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當場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種類包括哪些?
答: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89.作出罰款決定的行政機關應當與收繳罰款的機構分離,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何處繳納罰款?
答:指定的銀行或者通過電子支付系統。
90.行政處罰的種類有哪些?
答:(1)警告、通報批評;(2)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3)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4)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91.治安拘留又稱為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一種,因而法律對其適用作了嚴格規(guī)定,只能由哪個行政機關行使?
答:公安機關。
92.一般情況下行政拘留時間為15日以下,但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zhí)行,最長不得超過多少日?
答:二十日。
93.違反治安管理哪些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答:(1)有較嚴重后果的;(2)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3)對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打擊報復的;(4)六個月內曾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94.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什么?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開創(chuàng)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
95.民法典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
96.民法典是什么時候通過的?是時候開始施行?
答: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97.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包括哪些內容?
答:應當告知當事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要求聽證等權利。
98.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多長時間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fā)現的,不再處罰?
答:6個月。
99.除非緊急情況,行政機關不得在什么情況下實施行政強制執(zhí)行?
答:夜間或者法定節(jié)假日。
100.建設法治政府對堅持集體討論決定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重大行政決策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部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由行政首長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行政首長擬作出的決定與會議組成人員多數人的意見不一致的,應當在會上說明理由。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要如實記錄、完整存檔。
101.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包括哪些?
答:(1)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2)制定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方面的重要規(guī)劃;(3)制定開發(fā)利用、保護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4)決定在本行政區(qū)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5)決定對經濟社會發(fā)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102.怎樣做到重大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答:(1)重大行政決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發(fā)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2)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科學決策原則,貫徹創(chuàng)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fā)展理念,堅持從實際出發(fā),運用科學技術和方法,尊重客觀規(guī)律,適應經濟社會發(fā)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3)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民主決策原則,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保障人民群眾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參與決策。(4)作出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遵循依法決策原則,嚴格遵守法定權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證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等規(guī)定。
103.什么情況下的重大行政決策草案不得提交討論?
答:決策草案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決策機關討論。
104.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包括哪些?
答:(1)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答:(2)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3)制定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等方面的重要規(guī)劃;(4)制定開發(fā)利用、保護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5)決定在本行政區(qū)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6)決定對經濟社會發(fā)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105.如何實現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zhí)行力?
答:(1)強化依法決策意識;(2)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3)加強行政決策執(zhí)行和評估。
106.重大行政決策五項法定程序是哪五項?
答: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
107.對決策嚴重失誤或者依法應該及時作出決策但久拖不決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要追究什么人員的什么責任?
答:要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領導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員的黨紀政紀和法律責任。
108.什么是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答: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是指除國務院的行政法規(guī)、決定、命令以及部門規(guī)章和地方政府規(guī)章外,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并公開發(fā)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復適用的公文。
109.《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條例》對加強市場主體平等保護、營造良好市場環(huán)境作了哪些規(guī)定?
答:在加強對市場主體的平等保護上,一是強調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明確國家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參與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等方面的平等待遇,為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強化法律支撐。二是強調為市場主體提供全方位的保護。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yè)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加大對市場主體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三是強調為市場主體維權提供保障。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在營造良好市場環(huán)境方面,一是聚焦破除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障礙。明確了通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壓縮企業(yè)開辦時間、持續(xù)放寬市場準入等措施,為市場主體進入市場和開展經營活動破除障礙。要求進一步優(yōu)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推動解決市場主體“退出難”問題。二是聚焦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明確各地區(qū)、各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保障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并對設立涉企收費作出嚴格限制,切實降低市場主體經營成本。三是聚焦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明確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綜合融資成本,不得對民營企業(yè)和中小企業(yè)設置歧視性要求。
110.國務院《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條例》對加強營商環(huán)境建設的法治保障作了哪些規(guī)定?
答:一是增強法規(guī)政策制定的透明度。明確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法規(guī)政策,應當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yè)協會商會的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反饋意見采納情況。二是增強法規(guī)政策實施的科學性。明確新出臺法規(guī)政策應當結合實際為市場主體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并加強統籌協調、合理把握出臺節(jié)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三是加大涉企法規(guī)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集中公布涉及市場主體的各類法規(guī)政策,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宣傳解讀。